精神发育迟滞儿童通过智力测验和适应行为评定分为不同等级。198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五类“残疾标准”中关于智力残疾分级如下:
按照IQ值与社会适应能力分级:级别、分度、IQ值、社会适应能力
一级智力残疾 极重度 20或25以下 极重度适应缺陷
二级智力残疾 重度 20-35或25-40 重度适应缺陷
三级智力残疾 中度 35-50或40-55 中度智力低下
四级智力残疾 轻度 50-70或55-75 轻度智力残疾
按照教育可能性分级
可教育性:IQ50-69,智龄发展的极限是10-11岁,对读、写、算等基本学科感到困难,但如有适应的补救教学,可以学习基本学业及日常事务。
可训练性:IQ30-49,智龄发展的极限是6-7岁,学习能力有限,只能学习简单的实用性课程和生活技能,强调自助与职业技能培训。
可监护性:IQ<30,智龄发展的极限是3岁以下,几乎没有学习能力,终生需要别人照料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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