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_ 张金明
关键词:慕残者
今天来探讨这个话题的两位嘉宾,一位是心理咨询师田子君,另一位是社会服务研究员张金明。田子君身为一位残疾女性咨询师,其咨询者中就有慕残者的残疾人妻子,她试图从心灵寻求答案,给予被困惑的情感以忠告;张金明在挪威奥斯陆大学获国际社区医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研究员,他从社会、文化、道德等方面向读者阐释,这个存在着
却不常见的特殊群体,更需要的是社会的包容。
在开始这个话题之前,唐汉先向读者朋友们解释一下何为“慕残”。社会普遍观点认为“慕残”是一种性倾向。慕残者是性爱对象为残疾人的人,他们迷恋残疾人或热衷于变为残疾人,可分为慕残者、扮残者和自残者。相关文献显示,慕残者通常在少年时便出现对残疾人感兴趣的倾向,大多数人在青春期便能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倾向。多数的慕残者同时也是扮残者和自残者,他们常常幻想成为截肢者或其他类型的功能障碍者。 因为对慕残成因、 心理变化、 行为模式、生存状态等缺乏系统的研究描述,我们尚不知道慕残者的人口确切比例,但在人口众多的中国,慕残者的绝对数量应该不是一个小的数字。
社会上每个人心理都是千差万别的,只有偏差到一定程度才能划界到心理疾病的范围内。慕残者的心理虽然偏离多数人的性倾向,但不能说少数人的性倾向就是有问题的。目前,没有证据证明, 慕残者的慕残倾向与其他性倾向有相关性, 也没有证据表明,慕残是一种心理疾病。许多慕残者认为,他们看到截肢者的感觉,和许多男性看到漂亮女性的感觉是一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担心社会的排斥和人们的不接受,绝大多数慕残者都会隐藏自己的慕残倾向,竭力压抑自己的情感,避免旁人看出。慕残者遭受的社会污名本质上是对残疾人的污名和对性多元的污名所致,由于把残疾人看作不正常,所以把性爱取向指向残疾人的人也看作不正常。对慕残者的性爱取向的理解和尊重不仅是对他们个体选择的尊重,也是对残疾人的一种接纳。由于慕残者的性爱取向难以被主流社会理解,他们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他们对美满爱情与幸福婚姻的追求通常受到阻碍而无法实现。慕残者性心理长期受到压抑,影响婚姻和家庭。很多慕残者不得不顺应主流社会的价值趋向,而与自己不喜爱的非残疾人结婚。部分残疾人称慕残者“变态”,认为慕残者“可耻”。实际上,这种把慕残者简单地加以否定和排斥是不正确的。
慕残者不仅难以被大众接受,甚至残疾人群体对其也难以理解,从而使残疾人心理感到不适和不安。由于慕残者是通过残疾人的生理缺陷或功能障碍得到性满足, 对残疾人来讲, 这种 “特殊”的方式很可能很受刺激或“心理伤害”。因为这无形中放大了残疾人的缺陷,使残疾人感到不舒服。
慕残倾向是不可改变的,因此任何试图纠正慕残的行为都是徒劳的。
作为一种少数人的性爱倾向,慕残本身不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慕残者的这种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只要慕残倾向没有影响或伤害到他人,没有危害社会,而只是某些人的个体心理体验,也是应该受到保护的,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大惊小怪、评头论足。慕残本身与道德没有任何关系,除非慕残者做了违背道德的事情,比如盗窃。而盗窃行为与慕残心理仍旧没有关系。进一步讲,即使慕残者基于慕残心理驱使,盗窃了拐杖、轮椅等物品,那也应该只是盗窃行为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的惩罚,而不应指责其慕残心理。性从来不是孤立的,总是大社会的折射。中国社会的转型,促进了性的多元化,人们对性也持有越来越开放的态度。慕残是性多元的一种,是对残疾人的一种性倾向(方刚,2012)。由于公众对慕残倾向缺乏认知,不能正确对待,使得人们忽视慕残者这一群体,拒绝这一群体,甚至否定这一群体存在的正确性,这不是慕残者的错,而是社会有待进步,公众认知有待提高。随着社会的昌明,这一现状将会逐步改变。
我认为,社会应该以包容心态看待慕残者,就像我们看待周围左利手的人一样平静、一样“忽视”,这份平静和“忽视”将是对慕残者真正的理解和最大的关爱, 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期待早日实现。对于慕残者是否需要康复,答案不言自明了。
关于中国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