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残联持续探索“康复、托养、就业、艺术创作”服务模式,为全国精神障碍患者艺术康复发展摸索出“南京经验”。一张张绘画,背后是精神障碍康复者自我认知和回归社会的旅程,也颠覆了大众的预设和想象。图为“共建我们的精神家园一一南京社区原生艺术作品展”展览现场。(图 南京原生艺术中心)
文|《三月风》记者 冯欢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等部委发布《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计划用三年时间,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旗)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目标任务,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文件甫一发布,即引发广泛关注。
精神疾病已逐渐走进公众视野,但“精神康复”仍是比较陌生的概念。正如视力康复、听力康复、肢体功能康复一样,精神康复是康复医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即通过生物、社会、心理等各种方法,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社会功能。简单地说,不仅要控制病理性症状,还要让其真正回归社会,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据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数据显示:中国各类精神病患者人数超过1亿,其中1600万人是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精神疾患在我国疾病总负担排名中居首位,已超过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患。沉重负担的背后,精神康复社会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残疾人领域中工作手法最为复杂、成效极难体现的一个难题。
在精神康复领域,有一个著名的“旋转门”现象:因社会接纳程度不足、社区康复资源缺乏,很多患者出院后,无法得到专业帮助,只能被关在家中,极易复发,总是在“住院—回家—再次发病入院”这个过程中循环往复,几乎丧失了与外界的联系。而实际上,在规范治疗下,一部分患者完全可以回归正常生活,极少复发或者永不复发。
对于精神障碍患者而言,急性期住院治疗是短暂的,精神康复需要持续进行。在医院与家庭无法抵达的地方,社区可以成为良好的过渡地带。自20世纪60年代欧美国家广泛兴起“非住院化运动”以来,社区康复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主流模式。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2015年《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发布,近年来,我国精神障碍康复体系建设驶入快车道,不断为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服务模式,联动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其中,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政策红利带来遍地开花的社区新尝试。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等多地已初显成效,不少社区集医学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心理康复及适应性康复于一体,利用农疗、工疗、音乐疗愈、绘画疗愈等多种形式,改善提高康复者生活自理、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他们中的许多人,在越来越多的良性干预下,积极构建着与外界之间的稳定联结,找到了一条回归家庭、社会的康复、就业之路。这无疑给了不堪重负的家庭照护者一个喘息的机会。
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精神障碍患者也不例外。现代医学早已不把精神疾病当成是要根除的病症,它是一个人社会功能修复的过程,需要长期陪伴和疗愈。精神康复是一场持久战,过亿精神障碍患者康复之路背后,需要举全社会之力的推动。只有社区服务不断发展完善,社区康复和医院治疗真正抱团,才能实现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服务,精神康复者才不会在走出医院那一刻无所适从。毕竟,他们一生中大部分时间,还是在普通人的社区中度过。
关于中国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