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_《三月风》编辑部
执行_《三月风》记者 冯欢 李樱 白帆 王雨萌 闫双艳 刘柳 魏红
(摄影 张和勇)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从1991年开始,全国助残日成为全社会共同呵护和关爱残疾人的节日,从口号到主旨,从指南到行动,从理想到实践不断完善,成为社会进步的一个亮点。以助残之名帮助残疾人提升社会地位和提高生活质量,是设立这个特别的节日的重要意义。
我们今天谈论助残,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为创造更包容的社会环境助力。如何让失能却不失助,有碍而不缺爱,这需要无障碍环境的健全,扶残助困体系的完善,以及充盈人道主义氛围的社会公共环境的养成。助残的初心,就是在这条路上不断努力。当扶残助残成为社会风尚,在人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同时,“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观念也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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