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字典的名词释义,“荣誉军人”是对伤残军人的尊称。这是一个让国家和民族自豪的名字,代表着革命的精神、勇敢的牺牲、忠诚的信念和无私的奉献。
为荣誉军人提供良好的医疗和日常生活保障服务,既是党和各级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拥军优属、支持国防建设的客观要求。
为了让荣誉军人康复休养、安度晚年,“荣军医院”应运而生。其意义不光是“伤残军人之家”,更体现出党和国家对伤残军人群体的深切关怀。
在1943~1945年的大生产运动中,荣誉军人学校的伤残军人发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精神,实现了既进行革命又进行生产自足的目的。
陕西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前身是“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荣誉军人教导院”,是在毛主席的亲切关怀下,由老一辈革命家何长工于1938年在延安创建。
建院83年来,陕西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先后收治伤残军人3万余人,既有革命战争各个历史时期受伤致残的革命战士;也有现代化建设中受伤致残的官兵。
早期的“荣誉军人教导院”,集治疗、康复、教育、生产等功能于一身,为后来的伤残军人安置方案提供了良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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