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的出现,是法律对于公民权利最大化的支持。从“法定监护”走向“意定监护”,是一种更高的文明尺度。
老年保健品、老年旅行团、养老院……银发经济如火如荼,却不能掩盖广大空巢、独居老人的普遍困境。意定监护的出现,给鳏寡孤独者们提供了一个透着光亮的出口。(摄影 白帆)
近日,因为纪录片《余生只信陌生人》,许多人第一次知道了“意定监护”这个法律名词。
上海88岁老伯失妻丧子,300万房产不留亲戚而是送给楼下水果摊主;57岁的王某出狱后身无分文举目无亲,将自己的监护权交给了房东;丁克老人找到曾在餐馆门口扶起自己的年轻人……原本毫无交集的两个生命,因为血缘、婚姻之外的托付与羁绊悲喜转换,萍水相逢变为生死相依。
意定监护并非新生事物。二战后,随着人权保障观念的进步,世界各国陆续建立起以意定监护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成年监护制度。在我国,201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确定了老人意定监护制度。2017年《民法总则》通过后,将适用人群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并在《民法典》第33条进行明确规定。
“意定”是相对法定而言,简单来说,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书面指定一个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之后的监护人,照顾生活、处置财产与权利等。这个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甚至可以是陌生人、社会组织。意定监护也不一定和财产挂钩,它的主要作用范围是委托人的人身和医疗方面。这是避免被委托者心生歹意,损害老人的身心健康。
在人口老龄化成为社会问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婚不育,家庭关系日渐松散的今天,意定监护的出现无疑顺应了时代。根据全国老龄办数据,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2.54亿,占总人口的18.1%,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龄化将达到峰值,65岁以上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7.9%,也就是说,几乎每3个中国人,就有一个老年人。随着人口抚养比的不断上升,未来的空巢、独居老人只会更多。意定监护的出现,可以为鳏寡孤独者提供日常照护、大病治疗、临终关怀等兜底保障,也超越血亲范畴监护可能有的情感绑架,最大限度尊重老人的意愿。
意定监护并非仅仅适用于老年人。上海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是中国首批意定监护公证人,经手300多个案例,80%是老年人,也有单身人士,丁克人群、残疾家庭、非异性恋(LGBT)群体等。有一个特殊群体,监护细则写得极为详细,他们是孤独症、精神或者智力残疾孩子的家长。这个家长群流传着一句话,“不怕死,怕死后孩子怎么活”。
这几乎是全国1000多万心智障碍人群的父母面临的现实焦虑。在上海,抱团取暖的家长们自发成立了互助团体——年长家长帮助年轻家长,当年长家长们离世后,年轻家长则成为意定监护人,照顾他们留下的、已经成年却无生存能力的孩子们。意定监护为这种方式在中国落地,提供了法律支持。
生命的意义在于与他人的联结,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人人都希望人生中的一些重要节点,能由孩子或亲人参与,相对正常流程,意定监护只是异常流程,然而世间百态,衣食无忧者有,孤苦伶仃者亦有。社会原子化后,陌生人之间的弱关系反而更显普遍,意定监护是“无缘社会”变为“有缘社会”的关键一环,为人的存续提供另外一种可能,是一种更高的文明尺度。
当然,意定监护并非十全十美。它首先挑战了传统观念,而且与周边国家及地区相比,我们还有极大的立法完善空间。监护人的资格、权利、终止以及监督等具体政策的推行,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对于孤独、脆弱的生命而言,意定监护不单单是一个法律名词,一种法律制度,它像一支温暖的接力棒,在人与人之间纯粹的物质关系中建立起情感互助关系,让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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