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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骗局

2017年10月24日 来源:《三月风》201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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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老人吴老太在家中收拾行李,房子被二次过户后,新房主要求她在三天之内搬走。

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三个月,就能获得每月10%到15%的高利息,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这样的“以房养老”项目让不少老人心动不已。然而数月后,不仅承诺的高息不见踪影,老人的房子也被低价悄然过户给关联人。

图_赵赫廷(腾讯新闻“活着”栏目)

文_刘言 刘万永(中国青年报)

编辑_《三月风》记者_张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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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骗局的关系梳理图

2015年开始,北京市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以房养老”的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据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统计,仅由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移送检察院的案件就有30多起。然而,由于老人们签署并公证了一系列正规的法律文书,他们想要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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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的张秀兰白天接到邻居电话,他们的行李又被扔出来了,夜里,老人在楼下整理他们的行李。

 

突然被赶出家门

2016年10月17日,张玲一家三口和母亲李君被一群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带头清理房产的龙学武告诉张玲,她母亲借了几百万做珠宝生意,房子抵了债。张玲当场报警,警察告诉她,对方有房产证,请她配合搬家,有什么纠纷上法院解决。

在被赶出家门的第二天,张玲查询到,一周前,她的房子已经以260万元卖出,而这套东二环的学区房当时的市价在450万元左右。

再三追问下,母亲李君才告知她实情。

原来,2016年5月,有人向李君推荐“以房养老”的理财形式,称完全没风险,并保证“做的人都挣到钱了”。李君动了心,随即被介绍给了广艳彬。得知李君离异,房产能由她完全处置的情况后,广艳彬告诉她,这种“以房养老”只需要把房产证交给他三个月,抵押到的钱交给他理财,李君每个月都能拿到9万多元的利息。三个月期满后,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

实际上,3个月中,李君一共只拿到了15万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没有被归还。而她听信了广艳彬会替她向“银主”归还欠款的说辞,所以也一直没有向其讨要。

出事后,在女儿张玲的陪同下,李君再次来到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张玲赫然发现,这里并不是什么“以房养老”的公司,而是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在公证处,张玲调取了李君公证过的文书,包括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托书。正是由于这份委托书,李君的房产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

出事后通过合同上留下的电话已无法联系上龙学武。在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工作人员说,这里是一家“孵化器”,只负责为企业提供虚拟注册的服务,该公司的办公地点并不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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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遭到房产骗局之后,罗荣开始关注与自己遭遇相关的新闻事件。“叔叔您放心,你们把这个房子做抵押,没问题,国家现有这个政策,没有一点风险,您放心”,被从家中赶出的当晚,罗荣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参加了投资怎么房子会被人收走。 

老人迷糊签文件

被赶出家门的不只是李君一家。

2016年10月16日,年近80岁的张秀兰和老伴被扫地出门。事后查询得知,这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三环内6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4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何振光”,2016年7月11日完成了过户。

同样,张秀兰曾将房产证交给广艳彬,参加“以房养老”为名义的投资理财项目,并在广艳彬的指导下签署了一系列文件。被赶出自己的房子后,张秀兰和老伴晚上在前门附近24小时营业的肯德基店过夜,白天他们去同仁医院里坐着。

相对来说,吴哲老人稍显幸运。由于儿子无意中发现了他的转账单,他的房子没有被偷偷过户,但目前被广艳彬介绍来的借款人申请强制执行,老两口的银行卡已经被法院冻结,退休金都无法使用。

2016年10月,多名老人被清出自己的原住房,他们的子女开始尝试通过报警、找律师等途径帮助老人维权。起初,民警在看到借款合同、强制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材料时,认为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当类似的案件集中爆发时,老人们的案子才得以刑事立案,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局对广艳彬采取了强制措施。但是,广艳彬介绍来的“银主”并未受到调查,仍在对个别老人逼债乃至清房。

涉案的三十多位老人的公证手续分别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和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

老人的子女发现,公证处成为他们维权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坎。一方面,老人手里几乎没有任何与借款和房产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书,仅有一张广艳彬手写的欠条,他们只能向为老人办理公证手续的公证处索要。另一方面,按照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他们也想知道,老人签署这些法律文书时,是否真正理解这些文件的含义。

李君回忆,当时龙学武在公证处的办公桌上让自己签字,签完之后一起合了个影,整个过程既没有公证员的解释和询问,也没有做笔录。但无论是借款合同、公证申请、公证书还是委托书,均有李君的亲笔签名。公证处坚称,这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有老人签字的询问笔录为证。几经辗转,张玲看到了这份全文打印,署名公证员杨宏舟、记录人顾萱的询问笔录。

在笔录中,公证员详细地向李君介绍了借款公证和委托公证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长达6页的笔录中每一页底部都有她的签名。笔录中特别注明,所有的公证材料都由“银主”来取。这也导致李君直到被赶出家门,手中都没有任何有关办理借款抵押和委托的书面材料。

一份2016年11月录制的录音中,方正公证处主任王世刚解释称:“这个笔录在电脑里已经制式化了,你们这样的公证一年将近4万件,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处理所有的这些都是制式化的,这是约定俗成的,不导致公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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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曾仪(化名)和十多名受骗老人来到致诚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他们受骗的经历几乎一致,经“投资人”广艳彬介绍“以房养老”项目后,在公证处迅速签订一系列房产委托交易和抵押合同,几个月后自己的房屋就被交易、二次过户,并被要求限期搬离。

证据不足维权难

因涉嫌诈骗,广艳彬已经于2017年2月27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但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致诚公益刑事项目负责人武婕律师看来,老人们维权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案子最大的共同点,是他们利用老年人不懂法,也不懂得法律文书的意义和概念,才在完全放弃自己权利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其实还是传统的庞氏骗局,第一批收益的老年人开始发展下线,下线的钱交过来补上线的钱,然后整个链条断了。”武婕认为,“即使广某被认定诈骗,他没有退赃能力,老年人的利益已经受损了。”此外,老人签署文件时是否知道法律后果等,很难取得对老人有利的证据。

武婕也提醒老年人,要谨慎进入新型的金融市场、投资市场,涉及重大财产的东西,轻易不去尝试,不要怀有天上能掉馅饼的心态,同时对熟人的相互介绍抱有警惕之心。她特别强调,老人一定要跟子女有一个很好的沟通。“老年人一定要明白,你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弱势了,要敢于、愿意向孩子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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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2日,李君和怀孕8个月的女儿张玲来到她们曾经居住了30多年的房子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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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李君和女儿一家三口人租住在一间不足60平的小房里。李君拿出当初参加“投资”的合同。而手中的所谓合同,只不过是一份借条,没有任何其它相关材料。老人和“投资人”在公证处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签署之后她就再没拿到过。

“我母亲一直很要强,她自己生活靠退休金,又怕我们负担重,才想用这种挣快钱的方法,我也没有过多地去阻挠她。”张玲觉得,母亲遭遇这件事,与母女关系处理得不好有很大关系。但现在,她仍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

在诸如“以房养老”“保险养老”“保健品传销”等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专门挑老年人下手,抓住他们信息滞后的特点,许以虚高的利润,构造一个经济丰厚或是长命百岁的伊甸园。这类老人以“空巢老人”居多,与子女沟通较少,加之文化水平和应变能力有限,才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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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人被骗后,财物所剩无几,只余下一些勉强够度日的日常用品。

时常给父母打个电话,不仅仅是口头上的关心,有时确实会保障家庭财产的安全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当“常回家看看”不仅仅再是一句歌词时,老人们上当受骗的可能性也许就没有这么高。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张秀兰、吴哲、张玲、李君、田成、董望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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