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任媛
强化作为应用行为分析的操作基础,是孤独症儿童教育中的重要策略。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一些教师对强化的概念和使用方面存在疑虑,下面我们将围绕几个核心问题对强化进行解析,以帮助大家更科学地理解和运用强化。
1. 食物永远是正强化物吗?
在课堂上,教师常常会将食物作为每个学生的正强化物,但事实上教师需要不断评估某种东西是否具有强化作用,强化物的价值通常变化很快。因此,必须根据学生当前的偏好十分灵活地改变强化物。并且将食物作为强化物,主要满足的是学生的生理需求,难以促使个体形成内部动机,且食物容易引起饱足感,很难在长期训练方案中维持强化效果。相比之下,社会性强化物的强化效果更持久,且通常很少会干扰到进行中的行为,容易实施。在教学和训练中,教师应从食物强化逐渐向社会性强化和自然强化过渡。
2. 强化物的选择有何依据?
强化物的选择对于行为干预程序的有效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我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渠道选择有效的强化物:1)专家调查。该方法主要是依靠专家的知识和经验,找出适合学生的强化物;2)教师观察。教师可在生活中有意识地观察学生的喜好,以便找出对学生最有效的强化物;3)访谈调查。采用“强化物调查表”,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来向家长或者本人了解该生对各种强化物的喜爱程度;4)教师小组讨论。当教师们对学生的强化物存在较大分歧时,可召开会议,听取不同教师的不同意见。
3. 强化的频率越高越好吗?
强化的频率和时间涉及到强化的程序问题。强化程序主要包括连续强化和间歇强化两种。连续强化程序即所需要的行为一旦发生,就给予强化,而且行为每次发生都给予强化。当面临的对象是年幼的特殊学生,或者要教授一种新行为的时候,连续强化程序是比较有效的。间歇强化程序是一种偶然的而不是每一次都对所发生地行为进行强化的程序。当学生已经习得了目标行为和强化物之间的联系,而且教师想将它简化为更加自然的强化方式时,间歇强化程序是应当推荐的。因此,强化的频率并非越高越好,应考虑学生的年龄段、被强化的行为、行为习得的进程等多方面因素,做到恰如其分、合情合理。
4.强化和贿赂有何区别?
不恰当地使用强化可能会产生贿赂的行为。贿赂是指在遭到学生拒绝做某件事时,教师就奖赏问题与学生进行协商。例如,当学生表现出破坏性行为时,教师说,如果停止破坏性行为,就能得到奖赏,这就产生了贿赂的行为。当学生出现破坏性行为时,不应提醒他中止这一行为会得到什么东西,否则会使学生有机会讨价还价。另外,在教师提出要求时主动允诺某种奖赏也属于贿赂,这会使人依赖给予奖赏的承诺。而强化要在适当的行为出现之后再告诉学生能得到什么奖励,这除了能抵消贿赂的不良后果之外,也能使强化不易预测,从而能逐渐减少强化。(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中心)
小知识
什么是强化?
强化是行为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凡是能增加行为反应概率的刺激和事件都叫强化。按照强化性质,可将其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正强化是指在行为产生之后呈现愉快刺激来增加行为的出现频率,负强化则是通过在行为产生之后撤除厌恶刺激来增加行为的出现频率。按照强化物的类型,强化还可以分为一级强化、二级强化和社会性强化。一级强化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基本生理需要,如在目标行为出现之后提供喜欢的事物、玩具或活动。二级强化是指一个刺激本身不具备强化作用,若与一级强化反复联合,就获得了强化作用,如代币(星星、贴纸、笑脸)。社会性强化包括言语称赞、身体接触和注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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