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关注城中村残疾人就业难题

2015年06月05日 来源:《中国残疾人》

 文_郝付英

城中村里的残疾人

城中村,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也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郊区农村变为了城中村。

城中村中的健全人相对于农村的健全人虽失去了土地,但有每年或一次性的土地补偿,利用这部分资金和临近城市的便利,可以寻找就业机会,他们的生产、生活水平甚至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是城中村的残疾人由于身体条件受限,受教育程度偏低,外出工作的机会偏少;又由于没有农用土地资源,传统的种植、养殖就业机会相应缺失;而即便有土地补偿,也会因“坐吃山空”而导致生产、生活状况艰难。这些种种原因决定了城中村残疾人失地、失能、失业的情况产生。

屏幕快照 2015-06-04 上午10.46.09.png
图1 城中村残疾人的主要就业形式

城中村残疾人的就业状况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对许商街道办事处的东八里村、西三里村全村72名处于就业年龄段(16至59周岁)的残疾人进行调查,内容包括是否就业、非农业户口残疾人就业形式、未就业者主要生活来源、未就业的主要原因、目前就业扶贫需求等。

对回收的68份有效问卷分析显示,城中村残疾人就业状况不容乐观。残疾人就业人数为25人,未就业为43人,就业率仅为36.8%,而且有不同于农村和城镇的鲜明特点。

城中村残疾人的就业形式比较均衡。如图1显示,该村就业年龄段内已就业的25名残疾人,就业形式主要有4种。

这一方面是由于城中村残疾人靠近城镇,较农村残疾人能得到更多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个体从业等机会;另一方面却也减少了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方面的劳动就业机会。

城中村未就业残疾人主要靠家庭成员供养,占到了83.3%;而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的极少,仅占4.8%。这说明城中村残疾人相对农村残疾人缺乏最低的土地依靠,仅有的土地补偿无法弥补生活需要,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未就业的主要原因是,因丧失劳动能力未就业的残疾人,占到62%,可见身体素质是影响劳动就业的一个重要原因。因农用土地被征用未就业的残疾人,占到29%,这部分人,对土地依赖度较高,缺乏融入城镇生产、生活的能力。因退休或领取养老金的残疾人,占到未就业主要原因的2%,他们中年因病或其他灾祸致残,由于以前的就业单位较好,可以提前病退。未就业残疾人中在校学习的,占到2%,这部分人正在接受中高等教育,未来就业层次有可能较高。

城中村残疾人的就业扶贫需求,主要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资金信贷扶持、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等,详见图2。

 显然,资金信贷扶持是城中村残疾人最主要的需求,占到了38%。无需求和其他帮扶的残疾人占到28%和13%,说明这些残疾人虽丧失劳动能力,但可以生活自理,其家庭成员可以外出工作,生活水平还算可以。另外,有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需求的残疾人占到9%和6%,说明这些残疾人具备劳动能力,但是因缺乏劳动技能和就业渠道而失业,亟需残联部门的就业帮扶。而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的残疾人占到5%,说明这些残疾人家庭缺少劳动力,或者因照料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亲人而无法外出工作。

屏幕快照 2015-06-04 上午10.46.26.png
图2 目前就业扶贫需求

城中村残疾人就业向何处去

那么,如何帮助这个特殊的城中村残疾人群体实现稳定就业?

除了政策扶持、法律保障,最重要的是提升残疾人自身的就业能力和拓展就业途径。

打铁还须自身硬,提升残疾人的稳定就业能力,是解决城中村残疾人就业问题最根本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首先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加大对这部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水平。对城中村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实施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优先帮助他们实现就业或创业;对新录用的残疾人,鼓励并支持用人单位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对在岗的残疾人,鼓励并支持用人单位开展岗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在校就读的大中专残疾学生,积极向上级残联组织申请助学资金,鼓励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促进残疾人从事更高层次的就业。

其次要增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时效性。发挥了解残疾人、掌握特殊服务技能的优势,针对不同类别、不同情况的残疾人,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等时效性强的就业服务。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优质、规范、人性化的就业服务。再就是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提供支持性服务。最后,就是主动与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接,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覆盖面广、信息资源丰富的作用。

拓展就业途径,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

目前,我国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格局已基本形成,即以集中安排就业、按比例安排就业、个体就业为主体;社区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辅助;农村残疾人则主要从事生产劳动及自主创业或进城务工。针对城中村的残疾人因已经失地,故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不过其他形式的就业途径均可尝试。

在上述残疾人就业途径的基础上,就业服务机构还需研究新形势下与残疾类型相适合的职业,并做好残疾人职业分析与就业指导工作,这有利于解开城中村残疾人就业的困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新兴企业迅速崛起,市场的需求与传统的培养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多年来,残疾人就业结构比较单一,比如,盲人往往被局限于按摩领域,聋人多从事锻造、车床、汽车维修等职业,肢体残疾人由于行动不便,就业范围更为狭窄。学校对残疾人的培养也多局限于传统类别,缺乏对不同类别不同程度残疾人的职业研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邀请就业指导专家对有就业能力并且已经进入职业学校或参加职前培训的残疾人做专业的就业指导,避免学非所用问题的出现。

还有,必须承认,现在 “残等同于废”的观念在社会中依然存在,仍然有一些人将残疾人视为二等公民,在观念上歧视残疾人,还有一些残疾人也认为自己“残废”了,在生产、生活中自暴自弃。许多单位深受旧残疾人观的影响,顽固地认为残疾人素质低,能力差,在招聘过程中设置歧视条款,提高残疾人的准入门槛,把残疾人拒于门外,人为增加残疾人就业的难度。这种社会大环境中存在的偏见和歧视,使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大大减少,城中村的残疾人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公平待遇。

这就需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从改变人们群众的错误观念出发,通过宣传在社会上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帮助健全人和企业全面地了解残疾人,重新认识残疾人,认识他们的就业能力。

总之,城中村的残疾人处境特殊,就业困难和需求也有自身的特点,我们不仅要关注这个问题,还要寻找各种途径帮助他们实现稳定就业。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残联)

版权声明

  • 中国残疾人网站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中国残疾人网站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中国残疾人网站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将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将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中国残疾人网站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中国残疾人网站的授权。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残疾人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中国残疾人网站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10-84639477 邮箱:chinadp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