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燕承明
基本情况
B男,20岁,北京人,独子,未婚,城镇户口,13岁时(读初二)从高处坠落致胸腰脊髓完全性损伤。伤后在北京某大医院急救住院两个月,之后转入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母亲是医生,父亲是公司高管,家庭经济状况好。
伤后的6年没能在校学习,父母一直努力通过各种途径使其获得学校应学的文化知识,尤其重视他的外语学习,为将来到国外学习、生活做好准备。2006年至2009年B男参加了4次中国残联与挪威驻华使馆组织的挪威世界联合学院(UWC)的招生考试,终获成功。然而他的求学之路并不平坦,2009年夏天来到UWC入学报到,却被校方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之后的一年多时间,他继续学习外语,并在住家附近的一个残疾人用品公司工作,目的是增加社会实践经历。2010年底去了美国至今。
B男自述
我18岁时考虑过生育问题,当时是妈妈先谈的。谈论时,因为我年级轻,没有太多的意识,况且还没玩够呢,没想到结婚生育。妈妈是医生,她早就考虑这些事情了,是她告诉我在中国只有结婚才能合法取精子做试管婴儿。
我对自己生殖功能的情况也了解。目前来说,我个人只能说愿意生育,但不是很强烈,可以说是为了父母吧。他们已经为制造孙子做好了安排,我只是个工具而已,有了孩子,我的使命就完成了,完全没有当父亲的概念。反正孩子也不是我养,将来都是父母的事。在我认识的脊髓损伤者中95%都愿意生孩子,但是,那些经济条件不好的活下来都是问题,更别说结婚要孩子了。尽管他们想生,可现实条件又不允许他们花那么多钱去尝试。
生育子女在婚姻中很重要。性生活不和谐就容易导致婚姻不稳定。离婚时,孩子就成为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绝对因素,只是个筹码。我觉得要保证婚姻稳定应该有个比例,感情是基础,占20%;物质条件很重要,占50%;性生活占10%;孩子只占20%。这是我瞎琢磨的。将来找的媳妇,要身体健康,得会来事儿,善于处理家庭关系,还有我妈得满意。至于我的身体状况,婚前会把一切都跟女方讲清楚,包括生育孩子的方式和以后养孩子的方法等等。家庭财产嘛,父母会安排好的,不会让老婆离婚时轻易得到。
我除了身体行动不便,我认为和常人没有什么不一样,所以我的圈子基本上都是正常人。我不歧视残疾人,只是希望回归正常人群体,而不是被特殊化。对于婚后的性生活,父亲也曾提过用某种辅助器具,因为没经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我将来的伴侣应是玩伴,能和我聊天,照顾我,性生活不重要,但是不许有外遇,被发现就离婚。
访谈印象
可能由于受伤时的年龄较小,尚未成年,加之做医生的母亲对生育问题早有考虑,所以,似乎未曾对结婚、生育有深入的思考,也未曾担心是否能够有自己的孩子。可以看出B男对婚育的愿望不是很强烈,完全听从于父母的安排。B男仅有的不太强烈的生育愿望,似乎是外界启发产生。这一现象可以反映出,生育愿望与脊髓损伤者的年龄、家庭情况有着密切的联系。
专家点评
成年之前脊髓损伤者与成年后脊髓损伤者在看待婚育问题上有着很大的不同。成年前,一般不会考虑将来两性的问题、生育孩子的问题,即使脊髓损伤造成了生育障碍,因为年龄小,对当事人的影响不大。而成年后,随着心智的成熟、性的成熟和性经验的积累,这时因脊髓损伤而造成突然的性功能障碍,对当事人的影响巨大,他很快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本案例13岁时脊髓损伤,虽然性发育刚刚成熟,但各种性经验并不丰富、性体验不深刻,使得成年后对婚育问题似乎麻木。与此同时,父母代替了当事人,承担了对婚育问题的更多思考,尤其是像本案例的母亲有着良好的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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