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中国残疾人编辑:您好!
我是一位浙江丽水的朋友。2002年我的父亲因患的直肠癌所以做了直肠切除的手术。因为癌变部位接近于肛门,为了生命的安全起见,就做了人造口。
当时,由于巨额的医药费给我的家庭带来很大的困难。所以有朋友见意我的父亲去申请残疾证,这样也许能得到政府一定的帮助。可是后来确没有成功。因为残疾鉴定部门说这不能算残疾。
前天晚上,我看到一个电视节目是关于乳腺癌的。记得那位嘉宾说切除了乳房就算是残疾人了。所以我有点不理解。从另一方面说,切除乳房也许只是给美观上给人带来不便,那对于人造口患者来说,却是给生活带来了不及的不便。就像我的父亲,因为不能正常的生理生活,所以甚至不能外出工作,到少切除了乳房还是可以外出工作的吧。
所以我想请问您,人造口的患者是不是真的不能算是残疾人呢。你能帮我咨询一下专业人士的回答吗。
不胜感激! 浙江丽水的朋友
编辑回复:
您好!关于您提的问题请查看《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同时到本地残联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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